企業(yè)為了進行業(yè)務宣傳或是其他目的,經常會在年會、座談會等活動中,以抽獎或直接贈送等方式向個人發(fā)放一些禮品。實質上個人取得的這些禮品也屬于個人所得,那么取得禮品的個人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個人所得稅繳納的詳細內容。
企業(yè)為了進行業(yè)務宣傳或是其他目的,經常會在年會、座談會等活動中,以抽獎或直接贈送等方式向個人發(fā)放一些禮品。實質上個人取得的這些禮品也屬于個人所得,那么取得禮品的個人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個人所得稅繳納的詳細內容。
問:企業(yè)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規(guī)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企業(yè)在業(yè)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yè)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yè)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yōu)惠券等禮品除外。
前款所稱禮品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促銷展業(yè)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三條規(guī)定計算。
綜上所述,個人取得的具有實際價值的禮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項目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下一篇: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有哪些內容
版權聲明:
* 凡會計教練注明 “原創(chuàng)” 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站合法擁有版權的作品,未經本網站授權,任何媒體、網站、個人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轉載請在文中顯著位置標注“原文來源:會計教練”。
* 本網站的部分作品由網絡用戶和讀者投稿,我們不確定投稿用戶享有完全著作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我們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更正與刪除。【投訴通道】
iphone下載
Android下載
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