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務規(guī)定,對于查賬征收取得經營所得收入的企業(yè),需要在次年來辦理匯算清繳工作,現(xiàn)在已經三月了申報經營所得匯算的朋友應該明白申報的期限是在一月開始的,那什么時間截止呢?下面會計教練的小編就來和大家講解2022年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的申報時間是什么時候,詳情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井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中報表》。經營所得也是按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第二條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合伙企業(yè)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取得經營所得,包括以下情形:
(一)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人、合伙企業(yè)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生產、經營的所得;
(二)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y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個人對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四)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以上就是2022年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的申報時間的全部內容了,還對其申報的情形進行了詳細說明。大家看完如果還有疑問的話可以聯(lián)系在線會計答疑老師進行答疑互動,也可以點擊文章中的卡片獲取個稅資料包,自主進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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