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開始和辦理流程是什么?日前,稅務總局印發(fā)了關于首次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征求意見稿,那首次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什么時候開始?怎么辦理?流程是怎樣?下面小編為大家做個詳細的解答 。如你還有什么疑問?請點擊下方圖片進行解答。
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開始和辦理流程是什么?日前,稅務總局印發(fā)了關于首次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征求意見稿,那首次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什么時候開始?怎么辦理?流程是怎樣?下面小編為大家做個詳細的解答 。
1、今年1月1日,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我國首次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匯算清繳是新稅制落地的配套保障措施,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2、根據新個稅法規(guī)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國居民將迎來首次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此次匯算清繳的范圍和內容,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匯算清繳將實行“查漏補缺、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以精準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優(yōu)惠政策。
1、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預填申報表,通過查看、修改、確認3個環(huán)節(jié)即可完成申報。
2、.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xù)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辦理。由扣繳義務人代辦年度匯算的,納稅人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提供本人除本單位以外的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代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并妥善留存。
1、括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2、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另外,需要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情形,可以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1、平時多預繳了個稅,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只要納稅人平時因為扣除不足或未申請扣除等原因多預繳了稅款,都可以申請退稅。
比如,納稅人在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稅的,可以申請退稅。納稅人在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可以在年度匯算時填報相關信息后補充扣除。
2、少預繳了個稅,應當補稅的納稅人。只有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匯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并補稅。
此次的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可通過單位等來幫助辦理。
以上內容詳細的介紹了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開始和辦理流程是什么?相信大家看完本文應該對于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內容有所了解,如你想要學習更多與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的視頻課程內容,歡迎你咨詢下方二維碼添加老師微信或留下聯(lián)系方式,希望能夠對您匯算清繳的準備工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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