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個稅匯算清繳需要滿足什么條件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對此感興趣。這個話題在網(wǎng)絡上也十分的火爆,因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相關(guān)的知識內(nèi)容,想要學習和了解的小伙伴快跟隨小編一起來下文中看看吧!希望小編的分享可以幫助到大家,獲取更多內(nèi)容歡迎加入我們的會計交流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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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目前的相關(guān)規(guī)定,以下兩種情況的納稅人需要進行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滿足其中一條即需要進行個稅年度匯算清)
1.2020年度已預交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納稅人
2.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徐亞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不過在實際過程中,還有一部分人是可以不參與個稅年度匯算清辦理的。
1.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2.年度匯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后的稅款匯總結(jié)算清繳工作。
所得稅匯算清繳,其實就是上年度所得稅清算的一個過程。每年5月31日前需向稅務機關(guān)提交。有一個專門匯算表格,根據(jù)會計準則和稅務規(guī)定,把該調(diào)整增加的增加,該減少的減少。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guān)問題的公告》第一條: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guān)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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