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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開始時間

發(fā)布時間:2020-11-19 14:26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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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個稅年度匯算呢?所謂的個稅年度匯算就是指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按年計算最終的應納個人所得稅,扣掉預繳的,計算應退和應補稅額。但是問題的關鍵是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開始時間在什么時候呢?這個是需要各位小伙伴特別注意的,有不清楚的,可以參考下文進行了解。

什么是個稅年度匯算呢?所謂的個稅年度匯算就是指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按年計算最終的應納個人所得稅,扣掉預繳的,計算應退和應補稅額。但是問題的關鍵是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開始時間在什么時候呢?這個是需要各位小伙伴特別注意的,有不清楚的,可以參考下文進行了解。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開始時間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什么時間開始

應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辦理年度匯算。也就是說,您應當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2019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匯算。如果是辦理2020年度個稅年度匯算的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辦理。逾期辦理的還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什么是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通俗來說,年度匯算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后,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并進行稅款結(jié)算的行為。

無需辦理個稅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經(jīng)國務院批準,依據(jù)《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收入”指什么?

此處收入指“毛收入”,即為不減除任何費用、扣除、稅款前的收入。對于工資薪金而言,通俗理解即為應發(fā)工資;對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而言,通俗理解即為稅前收入,不是您實際拿到手的錢。

以上有關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開始時間的介紹,相信大家都清楚了。在實際的處理中有什么疑問的,可以聯(lián)系右方在線客服老師,獲取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精講課程的免費試聽機會,相信通過專項學習,大家會順利處理個稅年度匯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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