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錄:委托加工物資消費稅
會計分錄:委托加工物資消費稅
委托方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用于——
一、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的,委托方應按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二、委托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應將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人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三、委托加工物資加工完成驗收入庫后,應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貸:委托加工物資
下一篇: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會計分錄
版權聲明:
* 凡會計教練注明 “原創(chuàng)” 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wǎng)站合法擁有版權的作品,未經(jīng)本網(wǎng)站授權,任何媒體、網(wǎng)站、個人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轉載請在文中顯著位置標注“原文來源:會計教練”。
* 本網(wǎng)站的部分作品由網(wǎng)絡用戶和讀者投稿,我們不確定投稿用戶享有完全著作權,根據(jù)《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我們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更正與刪除。【投訴通道】
iphone下載
Android下載
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