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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yè)的相關稅收政策有哪些

發(fā)布時間:2020-01-16 09:29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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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的相關稅收政策有哪些?個人獨資企業(yè)也是企業(yè)一種組織形式,在企業(yè)發(fā)展的運營過程中會涉及到各種的稅務問題,那么到底是涉及到哪些稅呢?各種稅的相關稅收政策是怎樣的呢?接下來本文將為大家詳細的做個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的相關稅收政策有哪些?個人獨資企業(yè)也是企業(yè)一種組織形式,在企業(yè)發(fā)展的運營過程中會涉及到各種的稅務問題,那么到底是涉及到哪些稅呢?各種稅的相關稅收政策是怎樣的呢?接下來本文將為大家詳細的做個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獨資企業(yè)是企業(yè)一種組織形式,其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是典型的非法人企業(yè)。因其集所用權、控制權、經營權、收益權于一體,適合業(yè)主個人創(chuàng)業(yè),很受創(chuàng)業(yè)者的青睞。

它主要涉及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個人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yè)不需要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那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呢?

主要有兩種方法: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

(一)查賬征收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損失-稅金及附加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額-速算扣除數(shù)

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二)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具體涉及三種方式,不同省份的具體規(guī)定不一樣,現(xiàn)將收集的部分省份的核定征收方式總結如下:

1、定期定額

(1)應納稅額=核定收入總額(不含增值稅)×附征率

或(2)應納稅額=收入總額(不含增值稅)×核定征收率

其中:云南、黑龍江采用附征率方式,吉林、青海、深圳采用核定征收率方式,青海明確核定征收率為0.4%。

四川省稅務局規(guī)定季度銷售額(營業(yè)額)不超過9萬元的,核定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零。季度銷售額(營業(yè)額)超過9萬元的,以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營業(yè)額)全額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海南、江西兩省的定期定額主要針對的是個體工商戶,不適用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

2、核定應稅所得稅

(1)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含增值稅)×應稅所得率

或=成本費用總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2)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額-速算扣除數(shù)

海南、黑龍江、吉林、江西、寧夏、深圳、云南省份明確發(fā)文采用分行業(yè)確定應稅所得率。

3、定率征收

應納所得稅額=收入總額(不含增值稅)×核定征收率(0.8%)

目前只用深圳明確規(guī)定可以采用此種方式,且核定征收率為0.8%。

當納稅人經營多個項目,應根據主營項目所屬行業(yè)(以實際營業(yè)額占總營業(yè)額最大比例為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附征率或應稅所得率。

增值稅

個人獨資企業(yè)是增值稅納稅人,應該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根據其經營的業(yè)務適用不同的稅率或征收率。

個人獨資企業(yè)如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文件規(guī)定,可以享受月度銷售額10萬元(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小規(guī)模納稅人

1、月度銷售額10萬元(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因免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也相應免征。

2、月度銷售額超過10萬元(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上,需要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yè)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文件規(guī)定,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可以減半征收。具體執(zhí)行口徑要按照當?shù)氐奈募?guī)定執(zhí)行。

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的企業(yè),如果月度銷售額10萬元(季度銷售額30萬元)需要申報繳納增值稅及城建稅,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文件規(guī)定,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免征。

房產稅、印花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yè)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文件規(guī)定,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及印花稅可以減半征收。具體執(zhí)行口徑要按照當?shù)氐奈募?guī)定執(zhí)行。

如發(fā)現(xiàn)不足,歡迎增改完善。

相關政策文件:

1、《國務院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征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發(fā)[2000]16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

3、《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yè)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

5、《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6、《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2號)

7、《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等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8號)

8、《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3號)

9、《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 關于調整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3號)

10、《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6號)

11、《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4號)

12、《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關于經營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1號)

13、《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關于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3號)

14、《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5號)

以上內容就是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的相關稅收政策有哪些?具體的相關稅收政策小編為大家詳細的介紹到這了,如你對于各種稅務處理,賬務處理的相關內容感興趣的話,關注下方二維碼添加老師微信,即可獲取各種稅務的備考資料,如您有意向可以免費試聽稅務處理的相關視頻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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