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工作幾年的會計專員的你們清楚嗎?會計專業(yè)需要弄懂的問題其實有很多,其中,稅前怎么抵扣固定資產(chǎn)的所得?你知道嗎?下面就由小編來給大家進行詳細講解!
作為工作幾年的會計專員的你們清楚嗎?會計專業(yè)需要弄懂的問題其實有很多,其中,稅前怎么抵扣固定資產(chǎn)的所得?你知道嗎?下面就由小編來給大家進行詳細講解!
稅前怎么抵扣固定資產(chǎn)的所得?
第一、企業(y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折舊計算,單位價值超過500萬的,仍然按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4年的75號文件以及2015年的106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來執(zhí)行。
第二、本通知所稱的設備器具是指除了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chǎn)。那么這個文件是2018年5月7日,還有這個發(fā)布。那么他執(zhí)行時間是從2018年的1月1日。那么這個文件短短的幾行字,其實里邊包含了很大的一個信息。那么對于稅法知識,我們大家在平時工作中一定要認真的去理解,認真的去分析每一個字每一個詞每一句話,否則的話,你就有可能對政策理解不到位,導致了政策理解錯誤。那么就存在著稅收風險。
我們常說會計有風險,會計風險對我們每一個會計人員的理解能力要求也是很高的。
那么現(xiàn)在我們都注意哪些問題,我們在讀一篇文章的時候,要注意它的一些關鍵詞,還有一些關鍵的語句,就像我們小學時候學的,抓住文章的主要內容中心思想,還有它的一些關鍵的修辭,關鍵的啊這個寫作手法等等,其實那么我們在紀律工作中也是這樣,你如果對文章語言理解的不準確的話,那么就可能對政策執(zhí)行的時候就會出現(xiàn)錯誤。
那么然后首先看哪些是關鍵詞?一個是時間,一個政策出來,它有一個執(zhí)行的時間,我們一定要特別的注意。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這個期間,這個期間那么在這期間之外的,你比如說我們是2017年12月31日購買的固定資產(chǎn),那么我是否可以按照政策來執(zhí)行,那么從目前政策文章里邊的內容來說,你是看不出來可以一次性扣除的。所以說你還需要等我們相關的后續(xù)的文件的解釋,如果沒有解釋的話,那么你先不要動。
第二點,我們還要注意,他所說的這些固定資產(chǎn)是指什么?從上面的這個話題說,新購進的設備和器具,這個設備和器具,啊是否包括我們的交通工具,比如說車輛,對吧?飛機火車輪船是不是?包括還有我們買的電腦打印機這些電子設備??照{這都可不可以?那么這里好像我們也看不出來。
但是在第二條,本通知所稱的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無形資產(chǎn),那么從這來看,應該是除了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所有的工廠都包括在內。那么在一個價值不超過500萬元,也就是說含稅500萬。那么如果你超過了500萬,就不可以一次性扣除。那么所謂的500萬是含稅價還是不含稅價、含增值稅不含都是這樣。那么顯然這里是不含增稅,為什么要這樣說?
因為我們知道我們在做賬務處理的時候,固定資產(chǎn)處理的時候,你進項稅是不是已經(jīng)抵扣了,對吧?既然已經(jīng)抵扣了,那么當然你就不含增稅。但是現(xiàn)在有一個問題,那么如果你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他的績效是不能抵扣的。那么這個時候是否含著這部分增值稅?我在育德實操課上有回答過這個問題,這里留個大家做個思考題。
如果不再分年計算折舊。那么我們在賬務處理上又應該如何來處理,賬務處理上有特殊處理。
那么對于一些私營企業(yè)來說,有時候為了核算簡便,一個稅務局他不太專注你的賬務處理,因為我們私營企業(yè)又不歸什么財政局什么的審計。所以可以隨著稅法走,形成一種稅務會計,然后你就可以直接進到相關的費用來。
那么你直接進到成本費用來,這里也存在一個問題,就是你在核算成本的時候,那么這樣可能導致你的成本突然之間加大。那么這樣可能會造成的你企業(yè)的成本核算的不準確。那么這個時候你在做成本歸集的時候,成本的報表的時候,注意再把它做一個解釋,或者說是重新按照分攤的折舊的形式重新算一遍。那么其實正規(guī)的做法是我們的賬戶處理依然按照該準則認定的折舊攤銷。
那么我們折舊完了以后,在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那么我們在做這個納稅調整,做納稅調減就可以了。這個就是我們在賬上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
當然如果說你超過了500萬的這一部分不動產(chǎn),那么它是不能夠享受政策的。那么我們在固定產(chǎn)折舊的報折舊表上,我們就把它分開,做好統(tǒng)計工作。
稅前怎么抵扣固定資產(chǎn)的所得?這一問題想必大家已經(jīng)有所了解。以上實操案例來分析的,大家能夠看懂呢?如果誰又不懂的問題,歡迎向我們的答疑老師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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