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會按照相關要求來進行抵扣進項稅額的。那么問題來了,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暫不抵扣的賬務處理怎么做呢?遇到此情況不會做會計核算的小伙伴,今天來看看詳細的分錄是怎么編制的吧?
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會按照相關要求來進行抵扣進項稅額的。那么問題來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暫不抵扣的賬務處理怎么做呢?遇到此情況不會做會計核算的小伙伴,今天來看看詳細的分錄是怎么編制的吧?
例:采購貨物10000元,進項稅額1300元,因公司進項較多本月不認證抵扣
借:庫存商品 10000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1300
貸:銀行存款—招商銀行 11300
認證抵扣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00
貸: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1300
財政部關于《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適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有關問題的解讀規(guī)定如下:
近期,我部、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印發(fā)了《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第39號公告”),規(guī)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F(xiàn)就該規(guī)定適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財會〔2016〕22號)的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取得資產(chǎn)或接受勞務時,應當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對增值稅相關業(yè)務進行會計處理;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增值稅,按加計抵減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記“其他收益”科目。
以上為大家整理的內(nèi)容就是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暫不抵扣的賬務處理,同時,還給大家分享了有關進項稅額加計抵減的會計核算,望可以對大家有幫助。賬務處理過程中有疑問的,可以隨時咨詢文章上方的在線答疑老師。想要領取會計常用實操做賬資料包的小伙伴,可以掃描文章右上方二維碼,聯(lián)系老師免費領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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