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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首個申報期是指2021年1月還是2021年4月

發(fā)布時間:2020-10-11 16:28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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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首個申報期是指2021年1月還是2021年4月?最近有很多財務小伙伴來問這個問題,不怪大家問得多,實在是今年有多項政策規(guī)定,納稅申報可以延期、緩繳等等到2021年首個申報期,具體的內容就來看下文吧!

2021年首個申報期是指2021年1月還是2021年4月?最近有很多財務小伙伴來問這個問題,不怪大家問得多,實在是今年有多項政策規(guī)定,納稅申報可以延期、緩繳等等到2021年首個申報期,具體的內容就來看下文吧!

問題:小型微利企業(yè)可以到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再繳納今年后幾期的企業(yè)所得稅,請問2021年首個申報期是指2021年1月還是2021年4月?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第一條規(guī)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yè)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guī)定辦理預繳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yè)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具體是指,小型微利企業(yè)在2020年7月、10月辦理第二、三季度企業(yè)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只申報不繳稅,應繳稅款延緩至2021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稅款一并繳納。

關于2021年首個申報期是指2021年1月還是2021年4月,通過閱讀文章,相必大家對此已經(jīng)有了比較深入的了解,對于這個方面大家若是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咨詢我們的會計答疑老師哦,為您做一個細致的解答;有問題,想學習就來會計教練,這里有專業(yè)的會計老師,海量的學習資源,幫助您更好的成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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