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在租賃業(yè)務中有一個特殊的租賃業(yè)務,即是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在實際中沒有改變物品所有權,那么2016年5月1日以后開展的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如何確定增值稅銷售額?不知道大家對這個知識點有沒有一些了解呢?快來和小編一起看下文吧!
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本金),扣除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fā)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2016年5月1日以后開展的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如何確定增值稅銷售額?關于這個問題,小編已經在上文做了整理解答,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理解呢?若是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來會計教練觀看增值稅課程,了解更多增值稅相關知識點,右上方微信掃碼關注我們的公眾號,每天都有更新和資料領取哦!
版權聲明:
* 凡會計教練注明 “原創(chuàng)” 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站合法擁有版權的作品,未經本網站授權,任何媒體、網站、個人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轉載請在文中顯著位置標注“原文來源:會計教練”。
* 本網站的部分作品由網絡用戶和讀者投稿,我們不確定投稿用戶享有完全著作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我們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更正與刪除。【投訴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