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綁定賬號

您的微信還未綁定賬號,請使用您的手機號綁定現有賬號或創(chuàng)建新賬號

微信登錄

掃碼登陸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二維碼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登錄即表示已閱讀并接受《用戶協議》《隱私政策》

未注冊用戶掃碼即可成功注冊

登陸 注冊 忘記密碼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8號關于企業(yè)因國務院決定事項形成的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0-06-13 08:47來源:會計教練

關注公眾號
掃碼關注公眾號
領免費福利
初級公眾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fā)〔2013〕44號),現對企業(yè)因國務院決定事項形成的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問題公告如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fā)〔2013〕44號),現對企業(yè)因國務院決定事項形成的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國發(fā)〔2013〕44號文件發(fā)布之日起,企業(yè)因國務院決定事項形成的資產損失,不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核。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發(fā)布的《企業(yè)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同時廢止。

二、企業(yè)因國務院決定事項形成的資產損失,應以專項申報的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專項申報扣除的有關事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公告適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申報。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3月17日

  • 會計教練

    掃一掃關注會計教練官方公眾號,免費領取1000套財會學習知識庫。

  • 會計教練線上平臺

    掃一掃關注微信小程序,免費看每天會計做賬講解直播課。

京ICP備16061061號-1 | 北京天華在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會計培訓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