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購進整車改裝的專用汽車是否征收消費稅的請示》(渝國稅發(fā)〔2006〕98號)收悉,批復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購進整車改裝汽車征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6〕772號
重慶市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購進整車改裝的專用汽車是否征收消費稅的請示》(渝國稅發(fā)〔2006〕98號)收悉,批復如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中有關用車輛底盤(車架)改裝、改制的車輛征收消費稅的規(guī)定是為了解決用不同種類車輛的底盤(車架)改裝、改制的車輛應按照何種子目(乘用車或中輕型商用客車)征收消費稅的問題,并非限定只對這類改裝車輛征收消費稅。對于購進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整車改裝生產的汽車,應按規(guī)定征收消費稅。
版權聲明:
* 凡會計教練注明 “原創(chuàng)” 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站合法擁有版權的作品,未經本網站授權,任何媒體、網站、個人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轉載請在文中顯著位置標注“原文來源:會計教練”。
* 本網站的部分作品由網絡用戶和讀者投稿,我們不確定投稿用戶享有完全著作權,根據(jù)《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我們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更正與刪除。【投訴通道】
iphone下載
Android下載
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