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關于青島啤酒漢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漢斯果啤”有關消費稅問題的請示》(陜國稅發(fā)〔2004〕22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果啤征收消費稅的批復
國稅函〔2005〕333號
你局《關于青島啤酒漢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漢斯果啤”有關消費稅問題的請示》(陜國稅發(fā)〔2004〕22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經向中國釀酒協(xié)會啤酒分會了解,果啤是一種口味介于啤酒和飲料之間的低度酒精飲料,主要成份為啤酒和果汁。盡管果啤在口味和成份上與普通啤酒有所區(qū)別,但無論是從產品名稱,還是從產品含啤酒的本質上看,果啤均屬于啤酒,應按規(guī)定征收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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